加入协会
- 分类:关于协会
- 发布时间:2023-04-19 10:51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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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协会会员为单位会员,本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名誉会员(名誉会员为名誉职务,不具有会员正式权利)。
(一)地方家具协会和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协会,凡承认本章程者均可提出入会申请,经理事会批准为单位会员。
(二)凡从事家具及相关产品生产、经营的企业以及从事家具设计、科研、技术开发、信息情报、教育等企业,承认本章程,照章交纳会费的,均可自愿申请,经理事会批准为单位会员。
(三)凡对我省家具行业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,承认本章程,经个人申请,会员单位推荐,理事会批准可聘请为名誉会员。
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提出入会申请;
(三)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,并符合《章程》中会员资格。
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,企业《工商营业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等复印件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经理事会授权,协会秘书处可审批新会员并报请下次理事会追认;
(四)理事会可聘请有关人员任本协会名誉会员。
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对协会的工作有建议、批评和监督权:
(三)有权参加本协会的活动;
(四)优先享用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。可向协会要求,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进行生产技术、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研讨或指导;
(五)有提请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;
(六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承认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,遵守行规行约;
(二)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,支持和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;
(三)向协会提供有关生产、技术、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和先进经验,为协会撰写学术论文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会员之间原则上不予互为代理信贷担保等经济往来违规、违法业务,否则后果自负。
凡依法破产、关闭、解散、注销的会员单位,即自动失去会员资格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批评无效者,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(一)警告;
(二)通报批评;
(三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(四)除名。
安徽省家具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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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安徽省民政厅,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,本协会承认中国家具协会章程,接受中国家协的业务指导,并真诚地与全国各省市家具界同仁携手,共创美好明天。